尊敬的纳税人:
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创业创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附件1)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2014年第64号公告)(附件2),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自2014年第四季度起(税款所属期),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通过我局电子税务局认真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附件3,填报说明见附件4),及时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解读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答》(附件5),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地税咨询热线:12366-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18日
上一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2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5年度车船税的通告
下一篇: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3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5年度车船税的通告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50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9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4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6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7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10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9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9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