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2015年3月份起按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3月份失业保险费的,其多缴费用可抵扣次月缴费。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着力落实社会保险费一票征收制度,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水平,努力实现制度的动态全覆盖。
四、各地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报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30日
上一篇: 冀财税[2014]16号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 皖国税发〔2015〕57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3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2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4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4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1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