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财税法﹝2014﹞67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2014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合肥市公安民警基金会
2.安徽省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作研究会
3.安徽外国语学院
非营利组织从认定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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