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台注释:该文第二条自2017年9月30日起废止,依据《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9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1999年1月1日起,凡要求免税的饲料生产企业,必须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饲料产品检测申请。主管国税机关要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范围;
(二)有无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及储存设施;
(三)有无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进行常规指标检测的技术手段;
(四)申请免税的饲料产品能否做到单独核算。
二、[条款废止]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企业至省级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具体检测单位名单附后)办理有关检测事宜。
三、经检测合格后,企业持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向省级饲料工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饲料工业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符合免税条件的,企业可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免税申请报告,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饲料产品免税申请审批表》;
(二)饲料产品合格证明;
(三)《饲料工业办公室审核意见》;
(四)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五、主管国税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请资料经认真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上报省国税局审批。主管国税机关接到上级国税机关免税通知后,才能给予企业免税照顾。
六、企业生产的免税饲料产品品种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报告,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检测和审核手续,否则,国税机关停止其免税,并有权追回相应已免的税款。
申请免税企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按偷税论处,并取消其免税资格。
七、各地要建立免税饲料产品的企业档案,加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的监控。市、地国税局于年终后一个月内,将所辖免税企业免税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利润总额、免征增值税税额等有关资料上报省国税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
上一篇: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4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
下一篇: 合肥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50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9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4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6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7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9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8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9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