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三十三批)的函》(粤经信商贸函〔2013〕992号)转发给你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省国税局以粤国税函〔2005〕424号转发)中的“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6月24日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三十三批)的函》(粤经信商贸函〔2013〕992号).rar
上一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购置和技术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下一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3年第3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减免税统计调查的通告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3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2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4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4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1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