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指项目发起人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和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按合同约定分次支付回购款。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经研究,对BT建设模式营业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工程完工交付项目发起人的,对投资者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为取得的全部回购款。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为项目发起人所有,投资者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无论投资者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对其应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若投资者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回购款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1月13日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下一篇: 厦国税发〔2016〕76号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6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4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3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7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4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