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作用,促进城镇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进一步公平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05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10〕10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2011年第9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对我市市区及宣州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调整如下:
一等土地:沪渝高速、宣南铜高速、水阳江所围成的环状地区。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8元。
二等土地:环城大道与双桥河所围成的除一等土地范围之外的环状地区,和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州区辖省级开发区除一等土地范围之外的地区,以及双桥物流园区区域。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5元。
三等土地:城市规划区内除一等、二等土地范围之外的地区。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2元。
四等土地:城市规划区外的标准集镇、建制镇及工矿区。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9元。
以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原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08〕10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1日
上一篇: 马政办[2011]79号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地税局等部门核定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宣地税函[2011]56号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3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2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4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3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0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