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的要求,我局现取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中规定的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批事项,对于原来需要审批的业务,我局暂按国税发[2009]124号文件规定的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备案程序执行。
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前或者申报相关纳税义务时,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应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
(2)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备案报告表在“厦门国税网站-办税服务-表证单书下载-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下载。
非居民或扣缴义务人在根据程序进行备案后,可以在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时自主选择适用税收协定税率或进行免税申报。
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应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由于总局尚未出台新的相关管理办法,我局将执行本过渡期备案办法,直至总局新的文件出台并实施。
特此通知。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6月26日
上一篇: 滁州市地税局关于发挥地方税收职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意见
下一篇: 财税法[2011]321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3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2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4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3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0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