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工作的不断推进,纳税人填报的涉税文书发生了较大变化,《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式样的公告》(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已不再适应工作需要,现予以废止。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将对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进行重新修订后,另行发布。
本公告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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