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对2013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148件)》、《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60件)》、《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73件)》、《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1日
附件:rar 文件.rar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2012年,我局对2010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定期清理每2年开展一次”的规定,开展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包括全文有效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根据2012年清理结果,省局全文有效税收(费)规范性文件178件(其中《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电脑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应用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确认实际销售收入等有关问题的批复》不作为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税收(费)规范性文件66件,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2件;2012年清理结果调增6件;2011年、2012年、2013年新增文件34件;共284件。
三、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是什么?
根据税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变化,我们重点清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有关营业税政策的调整;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相关权限、流程等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如就业优惠、小微企业等调整后,涉及我局规范性文件的相应调整;完善相关制度如行政处罚裁量权等,涉及对原有文件的废止,等。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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