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将有章可循
- 文号:无阅读:1736发文日期: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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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实习记者 康晓博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3日
本报讯(实习记者康晓博)7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运用行为进行规范。同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了第二批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具体为:人民人寿、民生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东吴人寿。至此,获批经营税延养老保险的公司已达16家。
《办法》指出,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运用,应当遵循安全、审慎、长期、稳健原则,根据资金性质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坚持市场化和专业化运作,实现资金的长期保值增值。在答记者问时,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税延养老保险资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保险机构责任重大,投资运作需要更加审慎稳健。
《办法》在业务条件、大类资产配置、运作规范、风险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应当设立单独的投资账户;规定税延养老保险账户的投资记录,包括投资决策文件、交易记录等,保存期不低于15年;规定投资管理人应当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进行转委托,并应当按照账户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等。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将税延养老保险资金投资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大类资产,并鼓励税延养老保险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的领域。
据了解,税延养老保险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业内预测,如果后期普及至全国,其市场规模将可能超过千亿元。随着4家保险公司的新近加入,这一广阔的市场无疑正迎来更加激烈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