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经审定,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等413家企业通过2014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年度审查。我部将对相关更名企业重新核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现将通过2014年度年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1月13日
上一篇: 工信部电子〔2014〕478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认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第十二批)的通知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2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2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47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40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099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1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58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