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委会公告〔2021〕6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 文号:税委会公告〔2021〕6号阅读:2653发文日期: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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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6号
为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2021年8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
为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适当提高铬铁、高纯生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40%和20%的出口税率。
附件: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