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行注册,即可免费进行税负分析!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各区医保局、人社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由2021年9月至12月调整为2021年10月至12月。
特此通知。
2021年8月26日
上一篇: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 关于我市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与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