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08 15:20 来源:厦门市政府网站
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研究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
本轮疫情发生后,我市各区、各部门在积极应对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开展问卷调查,加强形势研判。从行业看,疫情发生正值我市传统旅游消费旺季,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旅游会展等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工业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从区域看,同安区影响较大,全市域接触类服务业均受影响。从主体看,受影响较大行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从企业反映诉求看,各类企业均盼望尽快恢复正常生产,期望在金融支持、减税降费、用工用能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为回应各类市场主体关切,厦门市委、市政府及时研究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的政策措施,明确构建“1+N”政策体系。其中“1”指聚焦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惠性政策,即新出台的《若干措施》;“N”指支持各区域、各行业纾困减负稳增长措施,由各区、各部门近期抓紧制定出台。
二、起草过程
市经济运行协调组在前期企业摸底调研、政策储备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多次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市经济运行协调组两次召集会议进行研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执行。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六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
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主要包括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保持信贷政策稳定性,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重点区域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下调相关费率等。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主要包括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3.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主要包括用水、用气优惠;延长电费缴费期限;国有经营性房产房租减免等。
4.支持企业用工,主要包括企业稳岗补贴、新招收劳动力奖励等。
5.促进受影响行业加快恢复,主要包括:对营收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会展业的企业予以奖励;加大工业技改扶持力度,提前拨付资金;对已出台的促消费旅游措施,在执行期限和扶持力度上,加大支持。
6.加强信用和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因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豁免等服务;为国际贸易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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