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县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现将海南省内跨市县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省内跨市县经营的建筑企业,其总机构和二级(含)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汇总到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预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施行之前的未处理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若干事项的公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0年7月31日
上一篇: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的解读
下一篇: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县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6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4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3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7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4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