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在全市税务系统落实落细,根据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16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
在前期推出两批共计140条“春风行动”举措的基础上,聚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新要求,聚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部署,聚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挑战,新增以下三个方面16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升级形成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
(一)聚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新要求,更好提升为民办实事质效
1.通过积极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工作,找准办税缴费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及时加以解决。
2.深入分析2022年总局、市局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结果,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服务。
3.严格落实涉税涉费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响应合理诉求、回应关切。
4.区分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费)人员等不同类型,通过短信、征纳沟通平台、电子税务局等多种渠道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税费优惠政策推送。
5.切实落实总局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建立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定期分析改进机制,进一步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聚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部署,更好助力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
6.深入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介绍青岛市税务局为保障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直达岛企”“赋美岛城”推出的“双十行动”,开展依法诚信纳税缴费典型宣传推介。
7.按照总局部署在税务官网上线“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题,集成展示并持续更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解读信息;积极利用二维码等载体开展税费支持政策宣传,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查阅渠道。
8.在总局制发产品基础上,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特点和关注点,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制发“拳头”宣传产品。按照《增值税留抵退税培训辅导工作方案》要求,分阶段、分对象、多轮次做好面向税务人员的专题培训和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培训辅导。
9.根据总局部署,结合青岛实际,优化信息系统功能,改造信息系统流程,通过弹窗提醒、一键通达等方式实现简便快捷好操作,便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支持政策。
10.落实总局与基层局税务机关、纳税人缴费人信息直连直报机制,选取青岛2个办税服务厅3个基层局作为总局直连点,密切跟踪新出台税费支持落实情况,强化“第一手”信息的收集梳理和研究分析。
(三)聚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挑战,更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11.根据总局部署,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歇业纳税申报事项,依法逐步扩大税务注销即办范围,更好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和服务纳税人。
12.做好总局重点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规范落实相关工作,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
13.开展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根据总局文件要求,对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并参与纳税信用评价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办理留抵退税时由系统自动调用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结果。
14.根据总局部署开展虚假代开发票专项治理,依法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虚假代开发票行为。
15.根据总局部署引导纳税人从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依法处理部分高收入人员分拆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违规利用核定征收逃避税问题,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16.坚持依法治税原则,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对通过虚增进项、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通过这次升级,青岛市税务局形成5大类20项156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其中落实及细化总局服务举措121条,新增青岛特色服务举措35条。全市税务系统要深刻认识落实“春风行动2.0版”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便民办税缴费举措落地。
(二)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全市税务系统要充分发挥“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机制的积极作用,紧盯时间节点,加强统筹调度,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求实效,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全市税务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台账管理,强化重点突破,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落实落地,为服务“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青岛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0日
附件: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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