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证明事项开展了集中清理。按照清理标准,取消了要求行政相对人在办税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相关规定,对清理结果涉及的需要全文废止的3件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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