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鉴于中国扶贫基金会为规范小额信贷的管理,逐步将下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转型为由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独资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研究,同意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独资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35号)的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5月8日
上一篇: 财税〔2013〕33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财税〔2013〕25号 财政部关于停止执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所得税返还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0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2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46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38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097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1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58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