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为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执行标准,结合山东省印花税征管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应税合同的印花税纳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因此,公告规定,对于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书立应税合同的纳税期限,根据纳税人类型分别进行明确:纳税人为境内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境内其他个人,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
三、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纳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公告规定,对于产权转移数据,应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纳税人,由于纳税义务频繁发生,为方便纳税人,公告规定可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
四、对于应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纳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公告规定,对于应税营业账簿,应按年申报缴纳印花税。
五、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书立应税凭证的,印花税纳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因此,公告规定,对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书立应税凭证的纳税期限,根据纳税人在境内是否有扣缴义务人分别进行明确:境内有扣缴义务人的,印花税代扣代缴期限与扣缴义务人的纳税期限保持一致;境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税凭证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停止有奖发票活动的公告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5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3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3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49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5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1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