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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决定将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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