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全文废止规范性文件8件,部分条款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现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全文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2.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2年7月26日
附件: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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