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法规
废止时间:2008-01-01
税台注释:该文自2008年01月01日起废止,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7〕56号)收悉,批复如下: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是2003年成立的外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煤洁净燃烧热电站的建设、经营,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的规定,同意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从事能源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上一篇: 国税函〔2008〕6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来安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下一篇: 国税函〔2008〕4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地利李斯特内燃机及测试设备公司取得特许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5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3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3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6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2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