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法规
废止时间:2008-01-01
税台注释:该文自2008年1月1日起废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瀚宇博德(江阴)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请示》(苏国税发〔2005〕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瀚宇博德(江阴)有限公司是2001年在江阴(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多层印刷线路板及相关零部件,属于从事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2004年,该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本已达3100万美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同意瀚宇博德(江阴)有限公司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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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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