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法规
废止时间:2003-01-01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四川、云南、陕西、新疆、贵州、宁夏、青海、广东、湖北、湖南、江西、广西、海南、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内蒙古、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对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2002年底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青岛分公司,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5%比例就地预交;其它各分公司,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比例就地预交。
三、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深圳特区内业务与特区外业务分别核算,分别按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成员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管理和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
2002年9月18日
上一篇: 财税〔2000〕8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 国税函〔2001〕5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6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4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3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7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4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