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工作部署,经市政府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取消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请各区财税部门加强营改增政策宣传辅导,做好试点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级财税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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