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0〕389号)有关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北京市2014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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