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法〔2016〕122号)有关规定,现将经确认后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安徽省2017年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03月20日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改革过渡期内表证单书正文中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的20个表证单书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50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9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4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6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7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9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8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9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