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务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即日起,原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检举受理相关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稽查局承继。现将税收违法检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讯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8号,邮政编码:315040
二、检举电话(传真)
0574-87732188
三、网络检举途径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四、政策依据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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