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下一篇: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0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2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45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3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38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096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1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57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