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出售旧汽车,直接在金税系统中开具3%的发票,还是必须在机动车销售专用系统中开具发票?
一、结论
在二手车市场代开二手车交易发票,然后可以同时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二手车市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你公司不用。
二、分析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和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必须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你公司未从画非机动车零售业务单位,不需要开机动车统一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第三条规定,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很多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我们可以借鉴一下:
1、《关于发布<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规定:第七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车主)销售二手车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应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一)已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车主销售二手车应自行开具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未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车主销售二手车应到国税部门代开普通发票,凭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2号)规定:三、已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不包括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购销业务,下同)直接销售二手车,凭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原件到二手车交易市场换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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