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人购买的汽车既用于生产经营有用于接送老婆孩子,请问,购买车辆的费用的折旧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来源:税台网 人气:1961发布日期: 2018-09-07 作者:张亮

一、结论

可以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比例在税前扣除。


二、分析

按照原理难以划分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当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以防止将家庭费用混入企业的生产经营费用。但是考虑到固定资产确实是难于划分,可以允许按照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具体的扣除比例由税务机关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予以核定。


【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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