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自建了一座庙宇,对公众开放不收费,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优惠?
一、结论
可以享受。
二、分析
寺庙占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免税土地,条例中没有对修建寺庙的主体做出限制,所以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免。如果你公司修建的寺庙对外收费,属于经营行为,则需要缴税,不能享受免税。房产税同理。
三、政策依据
国务院令1988年第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国发〔1986〕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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