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企业2018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此前均不是高新技术企业,请问2013-2017年的亏损可以向后结转10年吗?
一、结论
该企业2013-2017年的亏损可以向后结转10年。
二、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通知》第一条所称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是指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所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
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
因此,只要看当年具不具备相关资格,如果当年具备高新企业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无论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
三、建议
若2019年该企业因某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那么2018年若存在亏损,则只能向后结转5年。而之前2013年至2017年亏损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并不受影响。由此可见,由于这两个资格认定条件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因此企业应该时刻关注自身的高新技术资格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是否满足。
四、税法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通知》第一条所称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是指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所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
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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