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税务机关批准开具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是否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来源:税台网 人气:1551发布日期: 2016-02-29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

16号公告仅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使用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业,如电商、成品油经销等,可暂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企业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问 国家税务总局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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