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依法诚信纳税,税务部门还出台了哪些针对A级纳税人的便利化办税措施?

来源:税台网 人气:1504发布日期: 2016-02-29 作者: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税务总局一手抓褒扬诚信,一手抓惩戒失信,扎实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出台了一系列针对a级纳税人的守信激励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二是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可享受由税务机关提供的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三是享受跨区域同等税收待遇,国、地税机关相互认可,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范围内享受与本地a级纳税人同等税收待遇。

四是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享受更多便利,方便办理涉税事宜和简化审批手续。

五是纳税信用为ab级且属于海关管理的b类以上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等。

六是纳税信用级别为ab级的企业,可以直接作为出口退(免)税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待遇。

七是在税务部门与银行推出的“征信互认、银税互动”服务中,优先向a级纳税人等守信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税务总局货劳司负责人就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答问 国家税务总局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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