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是什么?

来源:税台网 人气:1864发布日期: 2018-09-11 作者:北京税务局相关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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