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台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来源:税台网 人气:1416发布日期: 2014-04-08 作者: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自20141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执行期限截至20161231日,即:自201411日至201612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记者问 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 2014年4月8日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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