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是什么,对于企业的注册地有要求吗?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将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由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至全国,并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目前该项政策对企业的注册地没有限制性要求。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8日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