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是如何规定的?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具体可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8日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