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条件中提及科技人员、职工总数具体包括哪些人员?

来源:税台网 人气:1683发布日期: 2016-11-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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