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新技术企业在2014年度发生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在2015年度做出处罚决定,《认定办法》出台后,是否仍需按2008版《认定办法》的规定处理?
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2008版《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有关部门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仍按2008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8日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