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目税率幅度表》规定征税对象为精矿,但是企业销售原矿,计税依据怎么计算?

来源:税台网 人气:1850发布日期: 2016-06-03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 练奇峰

(税台注:该答疑是在以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为背景下进行的,201671日,资源税全面改革在全国推开)

对以销售精矿为主的大部分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和非金属矿,将其计税依据确定为精矿的销售额。对少部分销售原矿的,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以利于两者之间的税负均衡。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1663日)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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