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如何确定其适用税率?

来源:税台网 人气:1673发布日期: 2015-09-29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率,在本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情况,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财政部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15年9月29日)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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