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当年实际发生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费用的有效凭证,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税台网 人气:2153发布日期: 2017-11-24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17年11月24日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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