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销售已经装修好的商品房,装修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否税前扣除?
一、结论
可以税前扣除
二、分析
装修费可以列入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按规定扣除,并可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三、政策依据
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财法字[1995]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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