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辆0租金提供给公司使用,此租赁行为征收增值税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2573发布日期: 2018-06-12 作者:税海微波

一、结论

员工属于其他个人即自然人,自然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租金租赁,不视同销售服务。


二、分析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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