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获得的某公司直接在高校设立的奖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1165发布日期: 2018-11-22 作者:税海微波

一、结论

企业在高校设置的奖学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范围,取得该奖学金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分析

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十一款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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