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享受安置残疾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税,请问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能不能相应的减免?

来源:税台网 人气:609发布日期: 2018-11-23 作者:兰溪

一、结论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不能够享受即征即退。


二、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2号)的规定,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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