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三、折旧费用 ……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固定资产不超过500万的一次性扣除政策属于加速折旧吗?可以按上述规定加计扣除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12366 发布日期:2018-11-22
(1)固定资产不超过500万的一次性扣除政策属于加速折旧优惠政策。(2)可以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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